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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房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,它是指房屋权利人(出典人)在一定期限内, 将其所有的房屋,以一定典价将使用权利过渡给他人(承典人)的行为。 设典时,承典人可以占有、使用房屋;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、使用该房屋, 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。设典时,双方议定典价、典期,签订契约。 期满后,出典人将典金归还承典人,即可赎回房屋。到期不赎,承典人继续使用。 使用期间,承典人无须交付租金,出典人归还典金时也无须偿付利息。 典期内的大修通常由房主(出典人)承担,小修则由承典人自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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